记者因报道遭通缉 丽水警方将调查是否存在渎职
时间:2011-07-05 10:3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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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邢世伟)浙江丽水市公安局昨日消息,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浙警方连夜审核办案程序 28日,记者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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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邢世伟)浙江丽水市公安局昨日消息,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浙警方连夜审核办案程序 28日,“记者因报道遭通缉”一事引起关注,白小姐马报,浙江警方组织专家当晚对该案的有关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审核。 仇子明此前近一个月以来,先后发表多篇文章,质疑浙江凯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涉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通过他人伪造土地使用权从上市公司套取资金等问题。凯恩股份以商业信誉被损害为由要求遂昌县公安局立案侦查。7月23日,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拘决定。 警方将调查办案是否渎职 遂昌县公安局于昨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经侦支队支队长金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在对仇子明的刑拘决定撤销后,网上通缉也将同时撤销。 在谈到遂昌县公安局对此案的侦办程序时,她表示,“实际上遂昌县公安局只是执行了刑拘后的公安系统网上通缉程序,而并非媒体报道的全国通缉程序,如果是全国通缉是需要由上级公安机关审批”。 金珍向本报表示,虽然公安机关撤销了对仇子明的网上通缉,但是这件案子并没有结束,对凯恩集团所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将依法调查。 此外,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查明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遂昌县公安局是否存在渎职行为,金珍称丽水警方会进行相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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